出差在外,本想找美女约会寻点艳遇,没想到却掉入“网络招嫖”的诈骗陷阱,一夜被骗十多万。
二十八岁的小伙罗某是某工程公司的员工,今年7月在外出差,晚上九点多一个人入住酒店后闲来无事,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,这时弹出一个美女的验证好友信息,签名为“可以约出来玩”,看着美女的照片和带有挑逗的签名,想要认识美女寻点“刺激”的罗某忍不住添加了对方好友。
聊天中,美女提供了“闺蜜”的QQ号,罗某添加后,对方发过来一个二维码,扫进去就是各种招嫖信息,美女照片、价格和招嫖的服务内容,一应俱全,还提供同城上门服务。
经不住诱惑的罗某选了一个服务,“客服”发来“815号小妹”QQ号,罗某一看头像挺美,忙不迭添加了对方好友,还给对方发送了地址和房号。“815号小妹”让其加“经理”QQ,称“经理”开好单,付好款,自己才能上门服务,罗某立即支付服务费649元。
哪知道“小妹”随后又以“没加备注、人生安全保证金”等为由,让罗某重新支付,各种“服务费10000元”、“保证金10000元”、“押金20000元”……被撩得心花怒放的罗某竟丝毫没有怀疑,统统照做。但直到凌晨一点,连转十多万的罗某仍未见到“小妹”的身影,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赶紧报了警。
后经侦查,上述钱款全部流向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的银行账户,犯罪嫌疑人肖某某随即又将上述钱款转移至嫌疑人谢某银行账户,由谢某转账至上线诈骗集团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。
2021年9月22日,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、谢某二人为“网络招嫖”诈骗犯罪团伙转移钱款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依法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21年10月15日,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九个月。
【检察官提醒】
“艳遇”骗局,作案套路其实非常简单。犯罪分子往往是利用受害人猎艳的心理设计圈套,甚至形成有组织、有分工的团伙,利用电子设备进行远程操控,通过定位软件设置“虚假定位”,用网络聊天工具以清纯美女形象示人,向受害人发送挑逗性图片、视频和话语,以见面支付服务费、保证金、押金等理由骗取钱财,而所谓的“美女”、“视频”、“萝莉的声音”都可能只是犯罪分子通过软件虚拟而成。
因此,提醒广大群众,上网需谨慎,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和下载来历不明的APP,亦不要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和搭讪,牵涉到金钱或者提供色情服务的,极大可能是诈骗信息,不要轻信,更不要轻易转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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